新版十大违章行为公布,条条致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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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446 更新时间:2021年03月15日10:17:21 打印此页 关闭

一桩桩血淋淋的事故警示我们:

违章指挥是杀人,违章作业是自杀!

(以下内容仅供参考)

1.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


违章行为: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,错误佩戴安全带。

重要提醒:高处坠落为第一大杀手!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(含2m)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。请正确系好安全带,切莫心存侥幸。

2.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安全站位


违章行为:吊装作业时站在吊物下方;或靠近起吊设备3米范围内及其运动趋势方向,或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入其中。处于机械设备运转区域。装卸车及抬运作业人员时站在工作区域,或视野盲区。

重要提醒:不安全站位涉及违章范围较广,很多员工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违章,因此需要加强教育培训,强调不安全站位的危险性,划定作业区域。

3.未断电、未挂牌随意进入机械工作区域


违章行为:未关电、未按急停、未挂牌随意进入机械运转区域;当你回头想出来,门都没有,这等于自杀。可能引起的绞、辗、碰、割戳、切等事故伤害。

重要提醒:机械伤害无处不在,小则造成人身伤害,大则造成伤亡,发生频率高,是容易的发生的违章事故。要加强安全教育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。

4.进入有限空间不进行有毒气体检测/盲目施救


违章行为:进入有限空间不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,不佩戴防护用品,发生事故盲目施救。

重要提醒:有限空间事故频发,盲目事故造成事故扩大。

1.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,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。

2.必须做到“先通风、再检测、后作业”,严禁通风、检测不合格作业。

3.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,设置安全警示标识,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。

4.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,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。

5.必须制定应急措施,现场配备应急装备,严禁盲目施救。

上一条:4月1日起,工程竣工决算不得超过1年!国务院明文确定 下一条:中国电建第一个“吃螃蟹”,工程尾款还可以这样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