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质各类别数量缩减
1、新增综合资质,取消特级资质。
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、项目管理业务。
2、新标准中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共设立13项。
较原标准增加1项“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”。
3、新标准中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共设立18项。
专业承包资质变化较大,原标准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分36项,改革后缩减为18项,部分专业承包资质被合并或取消。
4、建筑劳务资质改为“劳务作业”,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。
二、人员组成调整
1、原资质标准要求企业主要人员有:建造师、职称、八大员、技工,现标准只要求建造师。
2、原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可以是建造师或职称,现标准要求必须是建造师。